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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项发布
继续免除利息,允许本金延期1年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6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3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大宣传力度,政策宣传要覆盖到所有普高三年级学生、中职三年级学生、已办理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及毕业生,特别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及其家长开展针对性宣传。各高校在新生入学缴费通知上要区分对待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允许其先入学,待助学贷款发放后再交学费。
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继续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即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未申请延期同时又忘记还款的,逾期贷款将如实报送征信信息。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高校应积极配合承办银行落实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学生尽早提交申请。
全省2022年秋季学期获得高中、中职三年级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已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其他首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密切关注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在受理贷款时,要仔细核对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贷款信息和联系信息等,确保录入系统的数据准确无误。各高校要认真做好贷款电子回执录入工作,杜绝乱填、错填,严禁“一刀切”将学生贷款金额全部录入欠缴费用的现象。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贷款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贷款学生个人信息进行管理。